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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警支队解读“飙车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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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速70开到203!时速超160爆胎死亡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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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5-20 17:48:28) 来源:水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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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李京兰 通讯员 袁圣凯 摄影报道)近日,杭州市发生的飙车撞死行人案件,引起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那么,我市驾驶员在驾车过程中是否也存在此类违规行驶情况?昨天,市交警支队向本报透露,去年,全市共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804327起,其中超速91257起,占一成以上,超速行驶已成为交通部门重点查纠的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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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在查车辆的超速违法行为。 |
车速越快视野越小越危险
市交警支队事故科科长牟宏伟从超速驾驶对人生理、心理的影响,阐释了其危害性:驾驶员在行车中的视力随车速的变化而变化,车速越快,视野就越小,正常静止状态下,人的双眼视野可达160度,车速为40公里/小时,视野缩小为100度;100公里/小时时,视野仅为40度,周围景物就难以看清,当行人横过公路时,只能估测车辆与自己间的距离,对于纵向车辆的车速,则很难准确估计。他还举了一个例子,当人驾驶一辆时速100公里的小车,假设驾驶员身高170厘米,从他眼睛发现情况,到大脑做出判断,再反应在刹车制动,生理上的反应时间是1.7秒左右,而这时车辆已经前行了47.2米,在近50米的距离中,会造成多少危险可想而知。
市交警支队采用固定式探头拍超速和移动式电子警察抓拍方法加强超速违法行为查纠。交警部门曾在限速70公里/小时的路段查超速,竟然查到有的驾驶员驾一辆轿车开到了203公里/小时,看着超速照片,交警也冒出阵阵冷汗。
牟宏伟举例说,市里正常车流速度约为40公里/小时,行人穿过机动车道约需3秒钟,那么,距车30米以上的情况下横过公路将是安全的。但当车以80公里/小时的速度驶来,驶到30米远时,由于行人在纵向上对车速没有知觉,仍按经验中的步速横过公路,仅1秒钟后,人与车的距离就只剩下七八米了,交通惨祸就在这最后的0.3秒之际发生!
| 电子眼能挡住飙车族吗? |
好车超速同样危险
交警支队宣传科科长王永强介绍,我市年轻人驾驶摩托车飙车现象较为严重,引发的事故也比较多;汽车类飙车的相对较少,主要是一些喜欢开快车的年轻人,有些人盲目迷信好车性能好,车速快点不要紧。对此,交警部门提出严重警告,超速行为都存在安全隐患,和是不是好车没有关系。
王永强解释,我国最高等级的高速公路限高速是120公里/小时,这是写在安全法里的法定最高时速,它是有一定根据的,据资料显示,如果一辆时速超过160公里的小车发生爆胎事故,不管你是否系安全带,司乘人员的死亡率是100%!不是50%,也不是99%,是100%!
一资深交警通过本报忠告喜欢一上高速就把油门踩到底的司机朋友,祈祷你的轮胎安然无恙吧,特别是一些喜欢飙车的驾驶员,只有在赛场上做个一流的赛车手,而不是在街道上做个三流的飙车手。
新闻链接:
我国法规对车速的限制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客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同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规定不一致的,按道路限速标志标明车速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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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李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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